Irene Hantman

(艾琳.海曼法学博士)

法学博士艾琳.海曼是专业于美国国内化学品监管法的律师,她撰写了大量关于方面的文章材料。海曼女士的业务包括:为客户提供有关州立和联邦局法律法 规的含义解释,及其所需的建议和提案。例如,加利福尼亚州的电子设备法案,对重新设计复杂的电器产品问题上的法律含义等。对 化学品制造商来说,她可以提供联邦及加州第65号提案等法案,对有害信息标准等方面所需的法律建议提案, 其包括执法和辩护等等。

海曼女士加入常绿律师所之前,曾在美国国家环保局有关废品化学品监管法的执行部工作,主管对“有毒物质管理法“(TSCA)和“资源保护与回收法” (RCRA)的执法工作和事项。于此同时,她还曾参与了固体废物,资源保护和回收等办公室对有关法案的制定及发展性的提案等工作。

海曼女士撰写了大量与“有毒物质管理法”(TSCA)和“美国联邦杀虫剂、杀菌剂和杀鼠剂法”(FIFRA)问题有关的文章,其文章经常出现在美国 国家律师协会的出版刊物上。文章例句为下:关于“应急计划与公众知情法案”(EPCRA),“综合环境响应补偿和责任法案“(CERCLA),”空气洁净 法案”(CAA)的有关义务和要求方面的,《山姆大叔需要你的报告:应急规划与申报责任》。关于化学品的使用,制造,进口所需的新要求,《如何对待美国国 家环保局有关有毒物质管理法(TSCA)在农药,化学品监制,和公众知情等方面的更新报告》,《美国国家环保局对毒死 蜱等有机磷农药使用的最新风险评估及含义》,《美国国家环保局有关有机磷农药的使用和限制的新信号,及化学品条规,公众知情法案等通讯报告》。她同时还有 其他的发表, 如:“国家事务丛刊”,“欧洲社会政策丛刊(Nanogovernance)”,“联邦出版社” 撰写关于微小的技术规范化等。

海曼女士在美国律师协会的,有关农药,化学品使用条规,公众知情法委员会兼有重职。在其机构内,她先后主持主办了许多节目,包括:

  • 从美国国家环保局的角度看,对违规管理工具的斩停和取消问题
  • 美国国家环保局废品化学品监管法的执行部主任罗斯玛丽•凯利的见面会;农药与化学品执法重点问题的午饭时间讨论会
  • 从美国国会,环保局,监管人和环保主义者等不同角度,看美国国家污染物排放削减(NPDES)对普通农药的许可。
  • 纳米治理:联邦,州,及国际监管的现状
  • 公众知情法与知识产权的关系:国家环保局对商业机密信息的介入和态度

海曼女士还在马里兰大学法学院任教,教授”法律实用写作“。其课程着重于培养学生,对复杂的法律进展和条规的分析概况能力。学生最后的任务是完成一篇文章能够达到全美律师协会所公布的写作标准。海曼女士还国家环保局执法培训学院任课。

海曼女士现居马里兰州的安纳波利斯,在那里她参与了许多当地民事活动,从县规划和分区办公室,到水资源保护管理委员会,另外还有邻里社区协会等等。由于她对地方资源保护所做的工作,她曾被授予过当地政府的表彰。她还喜欢与她的丈夫托德,女儿弗恩一起烤蛋糕,骑自行车。